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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路边受伤 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照料后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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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7 17: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路边受伤 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照料后放生-1.jpg


图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 通讯员 毕迎春)近日,奉贤区钱桥派出所也接到市民孙先生求助称,路边有一只疑似猛禽类的鸟类受伤,请求民警帮助。

原来,前天上午,市民孙先生在上班途中偶遇一只花脸小鸟。乍一看,这似乎是只“小鹰”,被发现时其正在绿化带中,疑有受伤。它见行人靠近,也不飞走。于是,孙先生便联系了派出所。

钱桥派出所民警到场,将受伤的“小鹰”带回。经专业部门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检查发现,红隼翅膀部位受伤受伤,无法飞行。随后,民警联系了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红隼移交。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喂养这只小红隼,待具备放生条件后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在生活中见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可保护和施救,但不建议饲养,野生动物有其特殊的生活习性,且国家也禁止私自养殖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在没有相关许可和批准的前提下,养殖、买卖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新民网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原文地址:https://m.toutiao.com/i6976480561242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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