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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几个野史笔记中的故事,聊聊古代的“男女之大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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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0: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古代的礼法社会,稳定秩序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思想控制。“男女之大防”,就是强调男女之间的“距离”,维持封建道德的基础。但是,“男女之大防”并非铁板一块,一个个现实的问题,反复与之斗争,逐渐击溃了这道枷锁。本文我们从一个故事开始,聊聊“男女之大防”的现实困境。
<hr>男女授受不亲——杀人诛心的规矩。


《客窗闲话》


清人吴炽昌的《客窗闲话》中,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我们先来看一看。

有一位俞秀才,朝廷大员的后代,自己没当官,在家乡以教书为业。某年夏天,夜晚和叔伯兄弟一起纳凉闲聊,不知不觉就在门外睡着了。到了半夜时分,大家都散了,仆人于是叫醒俞秀才,让他进屋睡觉。

俞秀才睡得迷迷糊糊,起身就在街道上小便,之后就回去睡觉了。刚睡一会儿,忽然看到两个差役进来,拿铁链锁了俞秀才,拉着他就往外走。俞秀才大声呵斥,说自己是生员,就算犯了法,也不能动用刑具。结果人家不理他,直接把他拉到了城隍庙。

一位神仙坐在前面,厉声斥责俞秀才:“你是个秀才,怎么能当街小便,违背礼法?我的车驾还正好从那过,你太没规矩了。”

俞秀才认为自己凡夫俗子,看不到神仙车驾,不该问罪。神仙于是斥责他当街小便,如果遇到女子经过,岂不是犯了大罪过!

俞秀才狡辩说:“当时已经是半夜,怎么会有女子当街行走?就算有,肯定也有男人在前面提灯引路,我若看见肯定会避让的。”神仙接着问:“你家对面就是一条河,现在是夏天,河边有很多女子坐卧其中纳凉避暑,难道你不知道吗?”

俞秀才无话可说,只好愿意被打板子。

后面还有一段内容,大概讲俞秀才醒来之后,因为意外被县尉打了一板子,他才意识到真是得罪了神仙,遭了惩罚。

从上面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到“男女之大防”的厉害之处:杀人诛心。

在吴炽昌的故事设定中,“半夜时分”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正如俞秀才所说,此时出现女子的几率非常非常低。就算是河对面有女子乘凉,当时可没有这么多路灯照明,一片黑暗中看见俞秀才当街小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这种既不违法,也很难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俞秀才依然默认了自己的罪行,为什么呢?因为城隍庙的神仙,指责的不是俞秀才的行为,也不是后果,而是“动机”——杀人诛心,你不顾及礼法,可能会被女子看到,是恶意而为,就是大罪过。

所以,男女授受不亲的问题,有神仙盯着,心怀侥幸就要被谴责。
<hr>男女不杂坐——“礼”比“法”威力更大。

找几个野史笔记中的故事,聊聊古代的“男女之大防”-2.jpg

古代牌坊


《清稗类钞·讼狱类》有个很短的故事,想想极有意思。有讼师孙某,赚了不少钱,晚年金盆洗手,在家养老。他的儿子已经去世,儿媳妇守寡在家。某一天,孙某和儿媳妇因为小事口舌之争,最后闹到了县衙。

孙某早已习惯了衙门审案,知道尊卑有序,儿媳妇必然败诉,要向自己赔礼道歉才行。于是,他在大堂上斤斤计较,把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说了出来,表达自己对儿媳妇的不满意。结果,儿媳妇一句话不说,只是小声哭泣。县令一看,这都不用审了啊,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案子嘛。

县令问儿媳妇怎么只知道哭,一句话不说,儿媳妇回答:“我是一个寡妇,自己家里出了丑事,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呢?”县令一听,立刻怒火中烧,指着孙某的鼻子大骂无耻,让衙役把他赶了出去。

孙某在堂外欲哭无泪,大喊:“你个恶毒女人啊,我一世英名,全被你败坏了!”

你看这个故事,虽然短,但很有意思。儿媳妇虽然没有讲明到底遇到了什么“委屈”,但深受礼法思想浸染的人们,自然而然想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问题。县官判案本来应该是以法为据,但是遇到这样的问题,必须以“礼”为重。就算没有证据,也要斥责一通才行。看吧,这就是“礼”大于“法”。

《礼记·曲礼》中有:“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

至少在西周时期,中原地区的原始氏族风俗依然留存,仲春时期男女自由相会依然很普遍。到了战国时期,“男女之大防”就成了儒家经典强调的问题。简单的说,男女有别、尊卑有别、嫡庶有别,以“上下长幼之道”为基础,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男女关系自然成了重中之重。

古代礼法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礼”比“法”的威力更大。“法”管的是行为,“礼”管的是内心。我们看上面《礼记·曲礼》所说的,即便是一家人,男女也要有不同的活动领域。不能随便坐在一起,男女不能同用衣架衣杆晾衣服,不能同用毛巾洗脸……嫁出去的女子归家,亲兄弟也不能和她同席而坐、同器而食。

是不是管的太严了?当然,因为受此约束的话,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很不自在。那为什么人们还遵守呢,不是自己找麻烦吗?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因为“礼”所维护的,正是不同阶级的固定利益。比如上面故事所体现的,“礼”不仅维护了男性的利益(地位高于女性),也维护了女性的部分利益——孙某的儿媳妇凭借一句暗示,就能让县官站在自己这一边,难道不是“礼”的作用吗?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也讲了一个小故事,说交河有一女子,丈夫死后数十年含辛茹苦把孩子抚养大,官府为她建了牌坊。她的表姐妹私下就开玩笑问:“你现在头发白了牌坊才立起来,这四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心动过吗?是怎么熬过来的?”此女子回答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礼是不能逾越的。”

男女之大防发展到“贞妇烈女”这一步,很多女性已经自觉去维护了。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她们的行为会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和褒奖,遵守礼法让她们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了。
<hr>男盗女娼——击溃礼法的首先是现实。

找几个野史笔记中的故事,聊聊古代的“男女之大防”-3.jpg

阮籍醉卧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是纪晓岚笔下贞妇的感慨。实际上,过于严格的男女之大防,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乱世如此,盛世也是如此。

《世说新语》中,有关于阮籍和两个女人的故事。第一个故事说,阮籍的嫂子要回娘家,他专门出来送别,其他人就指责他。“男女不杂坐”嘛,你跟自己的嫂子,应该保持距离才行。但是阮籍不管这些,他说:“礼岂为我辈设也?”

第二个故事说,阮籍的邻居妻子是美女,在酒店卖酒。阮籍经常去喝酒,喝醉了就睡在这位美女的旁边。他邻居也觉得奇怪,于是偷偷观察了几次,发现阮籍也没啥歪心思。

我们都知道“竹林七贤”比较个性,从来不觉得“礼”能约束他们。可实际上,他们代表的是那个时代的特色,当时的人们对于“男女之大防”看得没那么重要。要不然阮籍的嫂子一定会哭闹一番,而邻居的妻子怎么可能让别的男人睡在自己身边?至于说那个在旁边偷看的邻居,更不觉得“男女之大防”有多重要,要不然早就拎着菜刀冲出来了。

可见,从东汉末年开始的连年战乱,到魏晋时期朝政混乱,天灾人祸都让人们明白,不拘礼法、随性而为,还是活得很自在的。所以人在乱世,没那么多规矩。

那太平盛世呢?大家就都能安分守己,本本分分过日子了?当然不是,“男女之大防”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女性。但是如果所有女性都谨守礼法,那些富家子弟、富商大贾,以及风情万种的文人,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所以,男女之大防的另一个例外之处,就是妾和娼。

“男女之大防”是说给良家女子的,平时一本正经、仁义道德的男性,在妾和娼的问题上,早就忘了“礼”——或者可以说,妾和娼,早就被排除到了“礼”所约束的范围外。

娼就不用说了,越是推崇贞洁烈女的时代,娼楼妓馆越繁荣。《东京梦华录》里,19处提到了宋朝汴梁城的青楼;明朝的娼妓业不仅繁盛,标准也很高,你看著名的“秦淮八艳”,都是才色俱佳;清朝的“扬州瘦马”,享誉全国,连京城的王公贵族都趋之若鹜。

明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中,讲了当时京城很特殊的一种“妾”。说是缙绅官员以及外地学子,因为各种原因需要久居京城的,不便带家人前来,就“多买本京妇女以伴寂寥”。用了“买”这个字,正常来说指的都是妾了。

而这些京城的女子呢,想尽各种办法蛊惑主人,让他骄奢淫逸,浪费钱财。一般人用不了多久,就花光了积蓄,只能被迫离开。而得了不少便宜的京城小妾,肯定不会跟着走,“又寻一南人与讲婚媾矣”。你看,这可是大明朝的京城啊,为妾的这些女子,哪顾忌什么“礼”了?

所以,男女之大防、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四德……一系列的传统礼法,主要约束的都是社会中上层的女子,并非所有人都很在意的。

比如阮籍邻居家的那个美女,当街卖酒,没觉得有啥不妥。再比如咱们第一个故事里的神仙,也说俞秀才家对面的野地里,有很多女子大半夜纳凉睡觉——为啥这些女子不在乎“男女之大防”呢?

所以,因为各种各样的现实原因,“男女之大防”的约束力没这么强。
<hr>在路上——最终成为历史的“男女之大防”。

找几个野史笔记中的故事,聊聊古代的“男女之大防”-4.jpg

清末上海电车


虽然有我们上面所说的情况,但是整体而言,历朝历代的大多数时间,公开场合下礼法对男女之间的约束,还是威力很强大的,尤其是“路上”。相对来说,家是私密场所,“路上”则是公开场合。《客窗闲话》里的那个俞秀才,如果不是“当街”小便,而是在自己家院子里,就根本没这回事儿了。

但是,事情总会有所变化,比如“赶路”的方式进化了。古代女子虽然“主内”,但也不至于从不出门。正常来说,赶庙会、回娘家,或者其他事情,出个门还是可以的——但是,不管是骑马、坐轿、乘船,一般都有相对私密的空间。就算是步行,也要尽量和别人保持距离才行。更何况女子外出,大多要有家中男性陪同,因为路上是危险的。就像我们第一个故事中俞秀才所说,大半夜的,就算有女子出来,也必然会有男性陪同引导,就是为了避免麻烦。

然而,当路上的交通工具发生变化之后,“男女之大防”就逐渐被舍弃了。《清稗类钞·舟车类》中,很大篇幅介绍了清末上海的电车。洋人投资电车公司,车中分头等车厢和三等车厢。算起来,因为是公共交通工具,肯定要比马车、黄包车等便宜很多。但是,最初很少有中国人愿意去乘坐。

至于原因,据说最初是怕触电,对于女子来说,与人杂坐一车,显然也不合适。洋人看明白了问题的根本,于是出了优惠政策:凡是女子乘坐电车,出三等票的价钱,就能坐头等舱。

不到一年时间,来坐车的女子果然越来越多——而男子为了体验“男女杂坐”,也纷纷前来乘坐电车,于是洋人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清末出生的小说家包天笑,也讲了一个故事。说是他有一次乘坐轮船,包间票已被买完,他就住进了低等舱,结果认识了一个名叫阿金的女子。阿金对自己邻铺的陌生男子不放心,于是调了铺位,让包笑天在中间“缓冲”一下。

你看,电车、火车、轮船,都是挤在一起,要是买不到包间的票,哪还有什么私密空间呢?这种情况下,“男女之大防”自然也就无法顾及了,只能慢慢的形成适应时代的新“男女关系”了。

就这么,传统礼法中的“男女之大防”,才逐渐成为了历史。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七追风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原文地址:https://m.toutiao.com/i68087998228463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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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0: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现在都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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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1: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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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1: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人讲礼,武者拼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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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1: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放火亦诛心,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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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1: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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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1: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谨防当今男女之间的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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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21: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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