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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民俗》——民间习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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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8 09: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概述

汉中,历史悠久,物产丰富,过去曾为西北诸省与南方的交通枢纽(汉江水路),经济发达,文化繁荣,人口众多,各种民间组织极多。这些组织(会、社),多为群众自发组织,官方资助或支持的也有。其组织宗旨不一,组合形式各异。

在新中国建立前,有以扩充势力范围为目的,拉帮结派,称兄道弟的“青帮”、“红帮”;有以“行善、济贫”为宗旨的“孝义会”、“慈善会”等。有以“尊敬祖师、专结同行”为团体的“孔圣会”、“药王会”等。有以有益于社会和村民互帮互助的“船、桥会”、“老人会”等。还有许多讲迷信、带着因果报应色彩的各种“神会”。各种会、社,遍布汉中城乡。同样的会,城里有的乡里亦有;虽无隶属关系,却有联系。

这里,仅将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相互帮助的民间组织举例作以记述,其他无益甚至有害于人民和社会的会、社恕不记录。

公益组织

青苗会

青苗会又叫护青会,是农民为保护庄稼,自愿结合的一种民间组织。据了解,它始于清末的动乱年代。因那时兵荒马乱,盜贼成灾,抢粮毁青之事常发生。故而,各地农民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护青会。
《汉中民俗》——民间习俗组织-1.jpg

图源网络

过去(1949年前),汉中各地区村村都有青苗会。会里有一定的公产(土地或资金,各会不一),每年春二月除唱大戏(也有资金少唱木偶戏的)三天,敬祭青苗土地和天爷,以求本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之外,还要商讨保护庄稼的章程,选定推举会首和护青员(俗称保障,三至四人)。会首二人,多为地方上有威望的人兼职,无报酬(即义务工作)。会首和护青员是每年推选一次,亦可连任。护青员为专职,其报酬是:一年两季庄稼收后,每户按田亩多少给些粮食(小麦或稻谷),护青员挑上箩筐挨家去收。护青员若有办事不力或渎职、勒索、敲诈、受贿之事,群众揭发属实,即可撤换、并给以处罚(按规章)。

二月会期间,张榜公布规章,让全村家喻户晓,妇儒皆知,人人遵守,共同管理。护青员每日在田、地之间巡视,直至夏、秋两季庄稼全部收割完毕为止。护管期间,如发现牲畜糟蹋庄稼或有人偷盗、破坏黄粮者,护青员有权将牲畜或偷盜、破坏者抓获、处理。如纠纷较大或事态严重,就要交会首公议解决,如何处罚由会首而定。例如,猪、牛或其它牲畜糟塌了人家的庄稼,要按其面积和损坏程度,令其牲畜的主家给予赔偿。若是不知事的孩子踏折了庄稼,护青员不但要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罚其家长。若是大的偷盗黄粮之事发生,护青员有责任侦破和抓获偷盗者归案。经会首们商定裁决,有罚劳役为本村修桥铺路的,有敲锣游乡示众的,也有罚戏(出钱请唱戏)的。
《汉中民俗》——民间习俗组织-2.jpg

图源网络

政协城固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王祥玉记)载:青苗会戏台两侧常贴这样的对联:

青帝兹司权章程严若春秋笔,

苗民虽向化宵小谨防宇宙锋。

横额:则民不偷。

凡因偷盗被罚为公开演戏,在戏台子前要悬挂些赃物,以资教育群众。原公乡在清末的一次罚戏中,何省三先生按偷姜的实际情况拟了一幅戏联:

偷姜四五担只说全家福谁料乾坤报,

罚戏两三天这是苦节传休当富贵图。

横额:周郎不顾。

有时候被罚者唱不起大戏,就请小戏班(木偶)。有这样一幅戏联:

多未罚钱莫谓金作赎刑前辙仍蹈,

小亦是戏要知蒲鞭示辱下次戒来。

横额:以古为鉴。

青苗会是保护农业生产的组织。建国后,由于社会的变改而被取缔或自动消失。20世纪80年代始,随着农村的改革和责任制落实;一些村规、乡约中又出现了保护青苗和反偷盗和毁坏庄稼的条款。看来,农民爱护庄稼,珍惜粮食的美德,是代代相传和必要的。

来源:孟学范 汉中在路上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好看汉中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原文地址:https://www.toutiao.com/a676166657877477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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