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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戊日”——《“戊不朝真”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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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12: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教的“戊日”——《“戊不朝真”略考》-1.jpg




一、“戊”字的本意

戊,《汉语大字典》上的解释为:
《说文》“戊,中宫也,象六甲五龙相拘绞也。戊承丁,象人胁(无火部,胁),”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干支》“戊象斧钺之形,盖即戚之古文。”按:后借称干支第五位。
《古汉语常用字字源字典》中,关于“戊”的解释为,戊,象斧钺形,斧钺一类的兵器,假借做天干第五。
从“戊”字本身的字意来看,具有两个特征:天干中处中宫;象征斧钺形,斧钺一类的兵器。
二、道经中关于“戊不烧香”的记载

1.南北朝及唐代道教文献中关于“避戊”的记载:
《三洞珠囊》中载“戊辰、戊戌不入治。”
《玄都律文》中载“律曰:戊辰,戊戌日不得颂,正心守一念道,眼无妄视,口无妄言,心无妄念,耳无妄听,违律夺算五十。”
《玄都律文》中载“律曰:入治上章避戊辰,戊戌。”《洞玄灵宝道学科仪》中载“祭酒上章正避戊辰,戊戌文中注明此条出自《太真科》。
《赤松子章历》中载“丙寅丁卵道父忌,丙申丁酉道母忌,戊辰戊南帝忌,壬辰壬戌北帝忌,右以上日不可烧香启奏。”
《要修科仪戒律》中载“戊辰上章凶,戊戌上章大凶,戊寅上章夫妇坐死,戊申上章不吉凶死,戊子上章小吉,戊午上章大吉。”
对于戊辰、戊戌日不入治上章的原因,大约编撰于南北朝时期的道经《三洞珠囊》进行了解释:
《真一条检经》云:戊辰、戊戌日不可用,戌为天门,辰为地户,戌将是狗,辰将是龙,戊是中,王神也。其日太上丈人诣太上老君对校天下男女。应生者注玉历。九老丈人诣九老君,对校天下男女,应死者注死籍。道德丈人诣道德君,对校天下男女,为功德者记名左契。天帝丈人诣天帝君,对校天下男女,为罪过者著名右契。仙都丈人诣仙都君,对校天下男女,应得仙者上名仙。天师还天曹,校簿,分别善恶。此日闭天门,塞地户,龙游五岳,狗行河梁,中黄大神守备天门,中黄丈人守备地户,外事一断,其日不得烧香行道,关启章奏。汝曹妄有触突此日者,中黄大神收摄汝曹魂魄,付候狱考掠六十日。
从以上经典文献的内容,我们基本可以看出:在南北朝到唐代,道教日常禁忌中的确有关于“避戊”的记载。但是那时候的“避戊”是指戊辰、戊戌二日不可上香朝真。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朱法满编撰的《要修科仪戒律钞》中对于不可上章的日子已经扩大到戊辰、戊戌、戊寅、戊申四日,六戊中惟戊子、戊午可烧香上章。
对于戊辰、戊戌日不可上章的原因,在南北朝、唐代的经典中有两种解释:《三洞珠囊》引《真一条检经》的解释为戊辰、戊戌二日诸真检摄天下男女祸福生死,是日天门关闭,冒昧上章者考掠六十日。《赤松子章历》中解释为戊辰、戊戌为南帝忌,故不可上章。
虽然,唐代道教科仪、戒律文献中,没有避“六戊”的记载,但是在唐代占卜中已经出现占ト避“六戊”的情况。《灵棋本章正经》中提到灵棋占法禁忌时说:
“忌法:六戊日忌占,占必不验”。
根据《道藏提要》中所考,《灵棋本章正经》中的经文出自晋人之手,而其中的咒语,造棋法以及占ト禁忌可能出自唐人之手。
2.宋代道教文献中关于“避戊”的记载:

北宋张君房编撰的《云笈七签》中关于朝真避戊”的记载:《云笈七签》引《朝真仪》中载“《朝真仪》云:每月一日十五日三元日庚申、甲寅、甲子、八节、三会、本命等日,并须朝礼若与戊辰、戊戌、天父、天母、杀害、日常、日杀同者,即不可为之”。《道藏·至言总·卷一》中亦有同样的引用。
《云笈七签·秘要诀法·朝真仪第九》中载“若其日遇值戊辰、戊戌、戊寅即不须朝真,道家忌此日辰”
《云笈七签》中所引《朝真仪》,《正统道藏》中没有收入,为北宋以前何时的经典现在已不可知。值得注意的是,《云笈七签·秘要诀法》中所载“避戊”的内容,较唐代又多了一个“戊寅”日。
南宋宁全真、林灵素编撰的《灵宝领教济度金书》中记载了“六戊日不建斋醮”的规定。《灵宝领教济度金书》三百一十九卷“斋醮须知品”中载:“诸建斋宜择三元、三会、五腊、四始、十直、庚申、甲子本命之辰,仍避六戊日、帝煞、圣忌、岁破、月破、十恶、大败、龙虎、罪至、受死等日,若与三元五腊三会重并,则不妨也,唯六戊、帝煞、圣忌不可不避。”
南宋时期王契真的《上清灵宝大法》中载:
“丙寅丁卯道父忌,丙申丁酉道母忌,戊辰戊戌南帝忌,壬辰壬戌北帝忌,绝日、岁星、六害、月晦日,以上日不可行道烧香”。
“如遇戊辰、戊戌,并疾风暴雨,大雷电皆当暂停,伺天静定,方可朝修”。
南宋时期吕元素的《道门定制》中载:
“按《玄都律》《赤松子章历》《戒律钞》《登真隐诀》诸处所载,云戊辰、戊戌其日太上丈人诣太上老君,对校天下男女,应生者注玉历。九老丈人诣九老仙都君,对校天下男女,应死者注死籍。天帝丈人诣天帝君,对校天下男女,为罪过者度著右契,天师还天曹,校拣留簿,分别善恶。此日闭天门、塞地户,外事一断不得关。若遇吉日得上言功章,盖大庆之日,为吏兵神将普迁功赏,不得别奏余章,违者考病百日。又云:其日或遇三元三会、八节本命,亦于上章不忌,谓此日正许人忏谢。”
“戊辰、戊戌不可上章,戌为天门,辰为地户,戌将狗,辰将龙,遇戊中宫,土神其日,太上诸君丈人对校天下男女生死善恶,龙游五岳,狗行河梁,中黄大神守备天门,犯者大神摄人魂魄。”
从以上宋代文献,我们约略可以看出宋代道教避戊”的内容较南北朝及唐代有所增加,从张君房时代的避戊辰、戌戊寅发展为林灵素时代的避“六戊”。同时,对于“避戊”的解释,《道门定制》中对避戊辰、戊戌解释,基本沿袭了《三洞珠囊》的说法,只是其中的神灵名称不同而已。王契真《上清灵宝大法》中的解释基本沿袭了《赤松子章历》的说法。《云笈七签》中并没有对为什么要避戊寅日进行解释,《灵宝领教济度金书》中也没有对避“六戊”的原因进行解释。
3.明代道教文献中关于“避戊”的记载:

明代初年编撰的《道法会元卷二百五十·天坛玉格》中说道:
“戊日不得烧香、行法、判状、开印。”
但是其后所引《正义》《天师指迷歌》却表示存疑:
正义曰:“雷法多用戊日,而禹步雷光印又以戊日刻之。”《天师指迷歌》曰:“‘法印却于戊日雕,天雷尤禁不教烧’者盖此法家之所宜详考,高识之士固不待疏。”
《道法会元卷二百五十一·女青天律》中载:
“法官及道士、俗人,六戊日而烧香、进章、上表、关申天曹者灭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风刀万劫不原,非配者灭三等。”
《道法会元》卷一百七十九《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中载:“戊辰、戊戌此二日不得妄入靖中,若是月半三会皆不朝。三会别有迁日章。是祠节社日上者不禁。”
“如遇六戊日,不得上章,急切告,夜半前上之。惟戊辰、戊戌天禁罚算,救病章亦不上御,劳而无功。”
“凡上章之日,六戊、戊辰、戊戌、帝煞、合忌日之外,日中吉星皆可上章。”
“诸忌日:六戊、绝命、岁星、六害、月晦、年破,以上忌日并不可上章。”
明代道经《许真君玉匣记·序》中载:
“记(《许真君玉匣记》)内以戊子、戊辰为可用,谨按《神霄玉诀》及《女青天律》载六戊日不可烧香,况祝祷乎?意真君必有所授,宜慎择之可也。”
明代经典《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引《赤文天律章》载:
“法官及道士、俗人,六戊日而烧香、进章、上表、关申天曹者灭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风刀万劫不原,非配者灭三等。”
文字内容与《道法会元》中所载《女青天律》内容无差别,可能来源于《女青天律》。
明代《上清灵宝济度大成经书·卷四十·练日时》中载:
诸建斋宜练三元三会五腊十直甲子庚申本命吉日,仍避六戊,帝煞、圣忌、岁破、月破、大败、龙虎、罪至、受死等日,若与三元、五腊重并则不妨也。如开度又需则日与亡者七七、百日、生死忌日相合为妙。惟六戊、帝煞、圣忌不可不避,当详审用焉。
《大成经书》中所载斋醮择日的方法,在文字上与《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大体一致。
从以上明道教经典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明代经典中大量出现避“六戊”的记载,同时《许真君玉匣记》内对于应该避“六戊”还是应该避戊辰、戊戌二日存在疑惑,甚至在《道法会元·天坛玉格》中对于是否应该避戊亦存在疑惑。值得注意的是《道法会元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中所载的内容:若有急告,戊寅、戊子、戊午、戊申可在夜半前上章,惟戊辰、戊戌二日不可上章。由此可看出戊辰、戊戌二日上章之忌甚于其他“四戊”。通过这则材料,我们甚至可以作出这样推断,烧香上章避戊寅、戊子、戊午、戊申可能由避戊辰、戊戌发展而来。
4.当代文献中关于“避戊”的论述:

当代高道闵智亭道长所著的《道教仪范》中,也提到关于“戊不朝真”的问题,其中说道:
据《九天神霄戊日禁忌》云:昔汉武帝好道求仙,于元丰元年七月望日,感西王母降临,帝问曰:世间虫蝗水旱之灾从何而至?王母曰:此皆下民无知,四季之内,六戊之日,犁除田地,冒犯阴阳之禁忌,致使水泽不降,百谷不收,民遭饥馑。帝曰:戊禁最重如何禳解,可免此灾?王母曰:戊禁最重,无法禳解,不惟虫蝗水旱之灾然,四时所犯,各有灾殃,当禁之。戊日不可浇灌肥粪触秽地灵。春犯六戊,则令人促寿绝嗣,动土,犯帝星。夏犯六戊,则令人眼目失明,飞灾横祸相侵,动土则犯土府星辰。秋犯六戊,则令人遭瘟蝗时病,动土,则犯五岳四渎。冬犯六戊,则令人官非口舌,耗散财物,动土,则犯后稷皇社。世人能畏天地不犯六戊禁忌,即得时和岁稔衣食自然。言毕,王母须臾上升而去。以上出自《女青天律》
《道法会元》中的《女青天律》中并未见以上文字,此处所引的《女青天律》与《道法会元》中的《女青天律》有什么关系,尚待考证。
三、民间的“禁戊”活动

并非仅在道教中有“禁戊”的做法,汉民族乃至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也有禁戊的传统。
湖南、四川、贵州部分地区的汉族有“戊日忌动土”的习俗。全年大小戊日共三十八天,都不从事农业生产。有些地区甚至在戊日的前一天,各村鸣锣通知戊日不准动土,这叫禁戊。认为戊日动土会触怒土神,使农作物遭殃。
土家族、毛南族地区都有“戊日忌”的风俗,在生产上普遍禁忌戊日不能动土,说是“凡人不禁戊,阳春冤枉种”,意为辛苦无收成,庄稼必受害。
四、结论

从以上所罗列的道教经典中关于“戊不朝真”的材料以及民间“戊不动士”的材料,我们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戊不朝真”历史发展轨迹:

首先,道教史上的确存在“戊不朝真”这样的一条规定。
戊辰、戊戌不朝的说法,出现较早,诸如《三洞珠囊》《道门定制》《上清灵宝大法》等各个时期出现的经典对于这样的说法也从教义的角度进行过解释。
戊辰、戊戌、戊寅三日不朝,似乎仅仅在《云笈七签》中出现,而且《云笈七签》的编撰者张君房也没有对这种说法进行解释。
六戊不朝的说法,比较集中出现于明代,《道法会元》《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大成金书》《天皇至道太清玉册》等经典中都有记载。
但是在六戊不朝,还是戊辰、戊戌两日不朝,或者是戊辰、戊戌、戊寅三日不朝的问题上一直到明代还没有形成共识,甚至连《道法会元》的编撰者也存疑惑,只能以“法家之所宜详考,高识之士固不待疏”做了。
2.关于“六戊不朝真”的原因:

“六戊不朝真”作为一条道教禁忌,在《道藏》中多有提及,但是,对于“六戊不朝真”的原因,现在却没有在《道藏》中找到答案。现在只有一些口头流传的解释:
(1)天门关闭说:认为戊日天门关闭,故戊日不烧香,不朝真。我个人认为这个说法比较令人信服。天门关闭说,《三洞珠囊》《道门定制》中已经有了一些论述。南北朝唐代,道教徒入治上章避戊辰戊戌二日。《要修科仪戒律钞》出现了“戊辰上章凶,戊戌上章大凶,戊寅上章夫妇坐死,戊申上章不吉凶死,戊子上章小吉,戊午上章大吉”的说法。宋代的张君房指出“戊辰、戊戌、戊寅三日不可烧香上章。”张君房的说法没有跳出《要修科仪戒律钞》的禁戊范围之内,只是在南北朝唐代通行的做法中加入了戊寅日。《道法会元》卷一百七十九《上清五元玉册九灵飞步章奏秘法》中载“如遇六戊日,不得上章,急切告,夜半前上之。惟戊辰戊戌天禁罚算,救病章亦不上御,劳而无功”。可以看出六戊日以戊辰戊戌日最为忌讳烧香上章。将这三条材料联系起来看,“天门关闭说”的发展的轨迹还是比较清楚的:南北朝时期的戊辰、戊戌不朝,经过唐、宋两代的逐步发展,禁戊的内容逐渐扩大,最终发展成明代的“六戊”不朝。但是,六戊中仍旧以戊辰、戊戌二日忌讳最甚。
(2)戊日不成说:因“戊”字缺一笔为“成”,是以解释为“戊不成”戊日上章必不成。这个说法仅为口头流传,似乎在《道藏》中没有这样的记载。
(3)戊日不祥说:从“戊”字字源的角度来看,斧钺一类的兵器,故而认为戊日为刀兵之日,不祥,故不烧香,不朝真。这种说法应该是基于古汉语对于“戊”字的解释。《道藏》中没有与之相关的解释。
(4)戊日土旺说:这个说法与闵智亭道长《道教仪范》中的解释相一致。戊处中宫,五行属土。戊日土旺,故戊日不动土。道教举行斋仪,必定要召各种吏兵,帮助飞章达款。别的不说,即使在日常举行的早晚功课中也有“此间土地,神之最灵,升天达地,出幽入冥,为吾关奏,不得留停,有功之日,名书上清”的赞颂。道经《黄帝太一八门入式秘诀》中载有“六戊法”,其中有符咒“大暑之正行,土旺能潜形”,存有“大暑六戊隐形符”,以六戊符安镇六戊神将,可见道教对戊日土旺的重视。“戊日土旺说”可以与五行之说相配,同时也可以与民间戊日不动土的习俗相对应,或者是道教“戊不朝真”影响到民间“戊不动土”,也可能是民间“戊不动土”影响道教由戊辰、戊戌不朝发展为“戊不朝真”。
以上的考证,虽然可以解我初入道门关于“戊不朝真”的疑惑,但拘于道行浅,考证中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敬请各位前辈道长道门师兄弟指正。
(作者/李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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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生无量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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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6 12: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斩三尸是在哪一天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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