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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7日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茂川)7月6日上午10时许,南京青奥警务站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河西儿童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出电梯时不小心把另一个人的手机碰掉到电梯下面了,现有纠纷需要民警前往处理。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报警人称其从儿童医院住院部8楼坐电梯下楼,在出电梯时撞到正在进电梯的对方,对方手上拿着的苹果X手机被撞从电梯缝里掉下去了。当时已经联系了修电梯的师傅,师傅称短时间无法将手机拿出来,即便拿出来手机也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报警人称愿意赔偿,也询问了卖二手手机的商家,确认无划痕99成新的同款手机大概需要3500元,其愿意赔偿对方3500元。另一方称手机才买了不到半年,当时是6300元做活动购买的,现在对方用二手机的价格赔偿,3500元的赔偿价格不能接受。
随后,民警带双方至监控室调取监控,同时为双方分析了责任,报警人撞到对方导致手机掉落有责任,对方没有保管好自身手机也有责任。最后在民警耐心地调解下,报警人赔偿4500元手机损失费用,现场对方表示如手机取出后完好,其愿意退还报警人4500元。
民警提醒,出门在外保管好自身随声物品,以免发生物品丢失损坏的情况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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