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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网上出卖人体器官获刑 获刑三到五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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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7 22: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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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16人网上出卖人体器官获刑 主刀医生每次获利一万。互联网发布肾源有偿求购信息寻找“供体”,然后安排“供体”与患者配型,成功后联系医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并从中非法获利。2016年12月30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的16名被告人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了解到,这16名被告人虽然不是一个团伙,之间的关系也不算紧密,但分工合作,各取所得。其中,只有初中文化的无业人员双某在2014年就曾经因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被判处缓刑,结果当年11月,双某再次干起了旧勾当。

随后,在这十几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手术安排过程中,先后被公安机关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5月分别当场抓获。今天,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案犯分工明确 有人提供“货源”有人联系“买主”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双某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肾源有偿求购信息及其他中介介绍的方式寻找肾源“供体”,然后通过其他中介介绍的方式联系患者,后安排“供体”与患者进行体检及配型,配型成功后,联系医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从中非法获利。

这几个人有自己的分工,其中被告人双某遂纠集被告人宋某、丛某辉通过网络寻找肾源“供体”,由被告人桂某负责接待、管理“供体”。被告人王某帮助双某等人联系被告人姜某辉、王某明,并带领“供体”、“受体”到指定地点进行手术。

同样只有小学文化的被告人姜某辉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了被告人王某明、郭某兵等人,实施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活动。

其中,由被告人王某明等将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患者及肾源“供体”的信息提供给姜某辉并帮助接送相关人员,被告人郭某兵帮助建立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手术室、接送相关人员及帮助进行“供体”的术后护理。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今日头条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原文地址:https://www.toutiao.com/a6370132709185028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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