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网站/小程序/APP/浏览器插件/桌面软件/脚本 定制开发·运营维护·故障修复·技术咨询
查看: 1784|回复: 0

成都“勒索不成摔死狗”事件:人性中最大的恶,莫过于漠视生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2 21: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69500042a09cffe6c02







生而为人最可怕的,就是丧失了上天所赋予人的,特有的感觉。

世界华人周刊专栏作者:方小小

最近,成都一桩“勒索不成摔死小狗”的事件引发网友的强烈关注。狗的女主人小吴在苦寻丢失爱犬半个月,和捡养人沟通十多天后,几经周折亲自上门讨回爱犬,最终却发现狗躺在捡养人的楼下,嘴角流血,送医院抢救无效。医生指出:狗的死因源于从高处坠落所导致的头部出血。
5932000065e8c510da11

· 01 ·
59300000d70ddc3daa20

涉嫌违法:捡到东西不归还原主,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当网友们得知这一新闻后,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分成两派:爱狗人士和吃狗人士,而是出乎意料地表达了一致的谴责态度:不能让作恶者,毫无成本、肆无忌惮。

以下是网友提供的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而目前纯种柯基的市场价已经在5000元以上,因此应该是具有一定价值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拒不归还,并且涉嫌摔死小狗的捡养人,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一旦构成犯罪,将面临承担刑事处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宠物还属于“特定物”,损坏和丢失别人的宠物,除了赔偿购买费和饲养费之外,很可能还需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物归原主”是每一个人都高度认同的社会行为准则,无论这个“物”是物品还是宠物。在这件事上,无论是小狗还是狗主人都没有任何过错。没有人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丢了东西就再也找不到,“谁捡着了谁就要”的混乱社会环境中。

因此,不少人都表示:捡狗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59300000d71059b41fda

· 02 ·

事件所映射的人性之恶

最令人细思极恐的,莫过于该事件所流露出来的人性之恶:漠视生命,以折磨和残忍为乐。

从狗主人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捡狗人看到她讨狗心切,就开始抓住其心理弱点不断进行恐吓和挑逗:“我对狗一般态度,心情好做好的,心情不好踢两脚。”“我家养的动物换了几轮了……鸡鸭兔子,明天给你拍个兔子的照片,养大了,她(捡狗人的小女儿)不喜欢就杀来吃了。”

“你有很多钱嘛,很多吗?”“我问她(小女儿),要活的还是死的,一句话……

我女儿不喜欢了,就杀了啊。目前很喜欢……”

“给你发一个火烤狗肉的视频”。
56940004a256baa4ee22

569500042a0a5847e82a

59300000d71246d131fe

5932000065ecc70fdefd

569500042a0b3319f6b4


59310000a6f6c65585d1

59300000d715d034eb79

无法想象在折磨别人,目睹别人的痛苦时,捡狗人到底出于何种心态?试图获得一种什么样的快感?甚至把鲜活的生命当作讨价还价的砝码,说扔就扔?

生而为人最可怕的,就是丧失了上天所赋予人的,特有的感觉。

怜悯心,慈悲心,羞耻心,听上去特别抽象,可它又偏偏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不论地域,种族,从古至今从未改变。

比如前阵子微信圈被疯狂转发的一条“谢谢你爱我”的图文,当人们看到四肢残疾的小男孩竭力用嘴将奶嘴递给弟弟,流浪汉为小狗洗澡,小毛驴对着久别重逢的小主人撒娇,小猫锲而不舍地将食物叼来放在死去的猫妈妈身边……所有这些都勾起了人类心底最美好最温暖的东西,让人看完后情不自禁地想要转发,没有什么道理,就是感觉好而已。
592f0000df7c8f040b7d

相反,如果一个人仅仅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了和别人置气,就对他人以及动物流露出的绝望与痛苦无动于衷,让自己去习惯血腥,适应残忍,甚至从中还得到了很多的乐趣和快感,比如折磨狗主人,揣测品味她的痛苦,比如将小狗活活从六层抛下楼摔死,比如用高跟鞋踩死流浪猫……这些行为真的已经彻底丧失了上天赋予人的,最原始最珍贵的感觉。

而这不仅仅是动物的不幸,更应该说是人的悲哀。可以说,已经丧失“四端”,难以为人了。

· 03 ·

摔死的是狗,却关乎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描写到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时期的社会状态时,用了一句话来形容:“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由此可见一个健康的良性社会,除了经济的繁荣增长,还需要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59300000d7179dfb52fe

与此对应,武侠小说《绝代双骄》中也描写过这样一个地方:恶人谷。小说中主人公小鱼儿身世最凄苦之处就在于童年在恶人谷度过,为了生存,天天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和十大恶人斗智斗勇。

相信没人身处一个充斥着“恶”的社会环境中会感到幸福。

什么是恶?比如网友们从捡狗人的言语中所感受到的,满满的暴戾之气,以及摔死小狗的行为中所流露出的,“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的阴暗心理。

当人们出门需要抱紧包以防被抢,有人搭讪、打招呼即刻提高警惕以防被骗,路上手机没电,却没人敢把电话借给你,遇到老人摔倒不敢上前搀扶,唯恐被讹,家里的狗一不小心走丢了,第一时间就得做好思想准备很有可能被人炖了做成下酒菜……如此能感觉到幸福吗?

具备幸福感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来自外界和自身所给予的安全感:内心踏实,没有愧疚感和罪恶感,每天夜里能睡一个安稳觉,不需要提心吊胆,无需时刻提防警醒随时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恶”。
5932000065ef34b8c129

很多时候,“恶”常常就发生在眼前,捡到东西不归还原主,企图敲诈勒索,一言不合就随便摔死小动物的行为,所关乎的不仅仅是无辜小狗的生命和狗主人,更严重的,是影响到了一个社会的幸福以及信任指数。

因此,对于这样的恶,必须采用正当合法手段予以谴责。

到这儿,想起孟子一句话: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

就是说,人和禽兽,就只差一丁点。

而这一丁点,就是人有“仁、义、礼、智”四端,而禽兽没有。

没有了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那就不是人,等同于禽兽了。

我们更不希望生活在禽兽环伺的环境中,因为,我们都是心智正常的人。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原文地址:https://www.toutiao.com/a651016649345859636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服务条款|版权问题|小黑屋|手机版|滇ICP备13004447号-1|滇公网安备53032802000133号|神秘网

网站地图sitemapArchiver

GMT+8, 2025-4-19 20:17 , Processed in 0.287672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基于Discuz! X3.5

辛树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